干统字[2009]22号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和江西省统计局等六厅局下发的赣统字[2009]121号文件、上饶市统计局等五部门下发的饶统字[2009]45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将开展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经五部门同意,现成立余干县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我县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通过清查,可以全面掌握我县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对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制定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到R&D资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我县清查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此次清查工作的部门分工如下:
统计部门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
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根据各自的分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齐心协力,通力协作,以清查工作的高质量确保清查数据的高质量。
三、 组建清查机构,积极筹措经费
此次清查由县统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相应的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县的R&D资源清查工作。参照国家、省、市的模式,我县已组建了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和余干经济开发区也要及时组建清查机构,乡级清查机构在9月底前组建完毕,以利全县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次清查,县本级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清查机构根据本地清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抓紧编制本级清查经费预算,及时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部门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在财力上给清查工作以有力的保障。县清查机构要本着节俭搞清查的原则,管好用好清查经费,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要坚持依法清查的原则,有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提供R&D资源清查所需信息。
四、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搞好清查前摸底工作
第二次R&D资源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清查前切实搞好摸底工作,明确清查范围,全面准确地确定调查对象。摸底工作要在今年9月底前结束,主要由统计、科技和教育部门完成,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清查单位的名录及其他相关信息。有关部门要周密筹划,制定好方案,组织人员认真排查、准确界定,不漏不错,准确掌握清查对象信息,为正式清查提供全面、科学的依据。
附件:余干县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余干县统计局 余干县科技局 余干县发改委
余干县教育局 余干县财政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清查 通知
抄 报:上饶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干县统计局人秘股 2009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余干县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宋国安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墨顺 县科技局副局长
黎 明 县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张爱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卢炳乐 县统计局副局长(兼任余干县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